中国钱币学会现金机具专业委员会议事规程

发布时间:2019-10-23

为健全中国钱币学会现金机具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,保障日常工作的开展,依据《中国钱币学会章程》、《中国钱币学会现金机具专委会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管理制度,特制定本规程。  

本规程所称的中国钱币学会现金机具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机具专委会)是由机具企业、银行业金融机构、研究院所、社会团体等团体或个人自愿加入的, 主要从事货币反假与机具专业领域活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。  

机具专委会主要职责是提供货币反假与现金机具行业的相关服务,促进货币反假与机具行业的交流与创新,发挥机具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,推动机具行业自律,维护行业经营秩序,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,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  

机具专委会遵守《中国钱币学会章程》、《中国钱币学会现金机具专委会管理办法》,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和中国钱币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重要工作应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及中国钱币学会报告。  

根据会议制度要求和自身管理需要,机具专委会设置委员大会、常务委员会两级机构,设立秘书处作为机具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设立专家小组作为机具专委会的建议咨询机构。会议组织筹备工作由秘书处负责。  

一、委员大会议事规程  

委员大会是机具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职责如下:  

(一)    制定和修改本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;

(二)    换届选举和罢免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长;

(三)    审议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;

(四)    审议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五)    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委员大会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,每年召开一次或经三分之二委员提议增加召开。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,由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员主持会议。

委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,委员因故不能参会的,可书面委托他人参会。参会人员对会议未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。

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、委员建议和机具专委会职责权限起草会议议题,议题要进行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后,提交主任委员审定。会议议题、议程等材料需提前印发参会人员。

根据会议议题,委员大会可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、中国钱币学会相关人员出席会议。

每项议题应单独表决,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。会议议题须经与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的,会议表决应采用书面形式,各委员将书面表决意见寄送秘书处。

二、常务委员会议事规程

常务委员会是机具专委会的执行机构,在委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专委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委员大会负责。职责是:

(一)    执行委员大会的决议;  

(二)    研究年度工作计划;  

(三)    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  

(四)    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;  

(五)    决定委员的吸收或除名。  

常务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,或由三分之二常务委员提议,并须有参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。根据工作实际可不定期召开,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,由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员主持会议。  

每项议题应单独表决,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。会议议题须经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副主任委员、常务委员及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参加会议。根据议题需要,可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、中国钱币学会相关人员出席会议。

常务委员会议题由主任委员审定。秘书处要通过座谈会或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,对会议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。会议议题、议程等材料需提前印发参会人员。

常务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说明会议议题,在参会人员就相关议题讨论、研究后,由主任委员根据会议研究、讨论的情况总结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。

秘书处根据需要确定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。会议文件由秘书处起草,主任委员签发,印发与会人员及相关单位,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、中国钱币学会。  

三、专家小组议事规则  

专家小组是机具专委会的建议咨询机构。职责是:

(一)    就行业发展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;

(二)    受机具专委会或其秘书处委托,开展机具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;

(三)      受机具专委会或其秘书处委托,开展机具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;

(四)      针对机具行业发展重大关切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;

(五)      承担机具及其相关业务交流和培训。

专家小组会议由专家小组提议,由秘书处统一组织安排召开。专家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,专家委员参加会议。根据议题需要,可邀请相关人员出席会议。专家小组会议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告知参会人员。

根据会议研究、讨论的情况总结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。秘书处根据需要确定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。会议文件由专家小组起草,经秘书处审核,报主任委员签发,印发与会人员,并视情况抄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、中国钱币学会。

四、专题会议议事规程

专题会议是机具专委会就某一项专题而召开的会议。如下事项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应提交专题会议研究:

(一)    对工作中某一专题事项进行讨论研究;

(二)    对行业标准制定进行讨论研究;  

(三)    对假币监测分析进行讨论研究;  

(四)    对开展行业调研进行筹划安排;  

(五)    需要开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项。  

专题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,根据专题内容不定期召开。参加会议的委员由秘书处提出人选,主任委员批准,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确定人选。专题会议要提前将会议议题告知参会委员。  

根据会议研究、讨论的情况总结形成会议意见或决定。秘书处根据需要确定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,主持会议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发,印发与会人员,并视情况抄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、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、中国钱币学会。  

五、专委会秘书处  

专委会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挂靠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,办公地点设在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。秘书处下设秘书处办公室,负责落实秘书处各项具体任务,完成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等工作。  

秘书处办公室基本信息:  
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学城中核路5号,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内     

电话:010-58055362010-58055332 

传真:010-63793828 

邮编:100070   

邮箱:jzwh@jszx.cbpm.cn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六、附则  

(一)    本规程由机具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  

(二)    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 

微信公众号

版权所有: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

版权声明 Copyright:2018 CBPM All Rights Reserved

公司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

邮编:100044

京ICP备09084636号-1  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30